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自2009年起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简称“基地”);根据《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自2009年起设立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简称“工作室”),现就联合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工作室申报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推进我国,尤其是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进上海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重点学科前沿问题研究,为上海加快“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有力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信息库”、“人才库”。
二、基地、工作室的申报必须与当年所设研究方向相一致,2009年基地和工作室所设研究方向略有不同,带*号的仅为基地所设研究方向,无*号的则为基地和工作室共同所设的研究方向。具体为: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国际战略与上海发展;
4、国家战略与上海发展;
5、上海航运中心建设;
6、上海贸易中心建设;
7、上海产业结构调整;
8、上海城市发展战略;
9、文化繁荣与新媒体发展;
10、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11、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等(具体要求见课题指南)。
根据所设研究方向,还设定了相关研究选题,申报者必须据此进行申报设计。个别申报者认为另有极其重要的研究方向和迫切需要研究的选题也可自行设计申报。
三、基地、工作室申报者必须是该研究方向的著名专家,基地称为首席专家,工作室称为领军人物;必须围绕研究方向组织跨学科、多层次、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研究生可参与项目,但不作为团队成员);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和整合研究力量。
四、基地、工作室申报者必须对当年研究课题进行设计,同时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任务要求对今年研究设想,三年研究计划进行规划。
五、基地、工作室均采取公开申报、择优比选。凡是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认真阅读《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见附件)基础上均可申请,招标评审专家组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组织,贯彻公平、公正、科学原则。
六、申报其他要求:
1、基地和工作室均鼓励跨院校、跨院系、跨学科联合申报,且申请人和团队全体成员均要亲笔签名;
1、经费:基地和工作室均为每年10万元,基地经费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拨,工作室经费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拨,建设周期均为三年;
2、基地、工作室申请书封面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选题”请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填写;
3、基地、工作室申请书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用计算机输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上报的申请书必须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同时上报与书面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申请书,发送至kych@shnu.edu.cn;
5、上报书面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公? 磊??? 电? 话:64322433??? E-mail:kych@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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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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