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今年工作的统一安排,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度的购房补贴工作,于四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公示张榜、补贴兑现)进行。现将受理范围、时间、地点和申请人须知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07年退休的事业编制在册教工;
2、
二、受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00;
三、受理地点:
徐汇校区:西部行政楼608室,房改办公室,电话:64323153;
奉贤校区:行政楼121室,??????? 电话:57122738。
四、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教工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现住房”的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原件、复印件);
3、城镇祖传私房或自建私房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农村祖传私房或自建私房的城乡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5、“现住房”发生动拆迁情况的须提供动拆迁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6、商品房为现房的提供产权证,商品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售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7、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8、退休教工须提供退休证书(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受理时,经核对后原件当场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存入个人住房档案。
五、住房补贴申请人在申请时须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非本校双职工的还须办理“配偶单位联系单”(在行政楼608室领取)。
以上通知敬请各学院、各单位及广大教工互相转告。
上海师范大学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