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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教工周转房(含教师集体宿舍、教师公寓)的管理,整合现有教工周转房资源,促进教工周转房有序有效周转,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工周转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4月7日起对教工周转房的租住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清理工作。
请原租住在教工周转房内的教职工积极配合,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30日间至学校资产管理处房产科办理续签租住协议或退房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者请与上述部门取得联系。
办公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608室资产管理处房产科,办公电话:64323153。奉贤校区行政楼121室,办公电话:57122738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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